公司可在前期技术咨询、可行性研究、招投标、设计、施工等各阶段对委托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其介入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于委托方的授权范围。监理的主要手段包括三个控制和两管理,三控制是指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两个管理是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1、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三控制的核心,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是承包方能顺利交付给业主的关键所在。
   (1)公司接受监理委托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出人员组成现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是现场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的指导性文件。
   (2)驻地现场监理师应严格按"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现场监理工作。
    ● 现场监理的方法可以是:审查报告、巡回检查、报验检验、旁站监督工序全过程等等;
    ● 现场监理的手段可以是:几何测量、理化试验、复核试验、验证试验等等;
    ● 现场监理的制度可以有:口头或书面通知、定期会议、重大事故会议等等。
   (3)监理工程师按照相关法规和委托方的要求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完成并向规定部门上交、汇报以下各种报告。
    ● 监理师现场“监理师日志”;
    ● 日报、周报、月报、重大事故报告和总结报告;
    ● 工程鉴定报告。
   上述材料应能正确有效地反映工程施工全过程,以使委托方能够详尽的掌握工程质量情况。
   2.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承包商总进度计划的审查、对月、季实际进度计划的比较、分析和控制,提出可能延误的内容和时间并监督承包商修订有关计划、对调整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对延误的处理等等。
   3.费用控制
   费用监理的目的是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费用控制的内容主要有几个方面: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计量;
    ● 工程支付;
    ● 合同管理;
   4.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指监理方必须有效和及时的把委托方和承包方所需要了解的各种信息流及时传到委托方和承包方,确保信息流走向合理、及时和有效。